张伟丽

作者:发布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

张伟丽,女,汉族,山东临沂人,济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1、1990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2003年12月,获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研究领域

民商法

主讲课程

物权法、商法、民法概论、民商法专题等。

代表作一览表

一、论文类

1、“彩票大奖得主是否享有隐私权”,载《中国民政》2000年第10期,独立作者。

2、“WTO与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2年第6期,第一作者。

3、“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探析”,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5期,第一作者。

4、“完善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立法——老龄化社会下对老年人权益的民法保护”,载《理论学习》2007年第1期,独立作者。

5、“《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立法缺陷与完善”,载《工会论坛》2009年第9期,独立作者。

6、“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影响因素”,载《东岳论丛》2013年第1期,第一作者。

二、项目类

1、2005年主持济南大学科研项目“老年人权益保护网络的法律研究”。

2、2013年主持济南大学科研项目“浮动抵押及其运作实践中的问题及应对”。

另外,作为课题组成员先后参与山东省、济南市软科学研究项目5项。

三、著作类

参编著作:

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手册》,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

2、《民政工作手册》,学苑出版社,1999年。

3、《民间组织:管理 建设 发展》,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