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韩克玉
职称:副教授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邮编:250022
Email:sl_hanky@ujn.edu.cn
韩克玉,男,山东莱州人,济南大学副教授,198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主讲课程:民法总论、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婚姻继承法。开设民法学概论、合同法理论与实务两门全校骨干通选课,全部通过优质课验收,并正在申报校级精品课。校级精品课《婚姻继承法》、《债权法》主要成员。2002年被评为济南大学优秀班主任,2003年被评为济南大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2004、2005、2006、2007年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2007年省级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1年度济南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2006年获得法学院优秀课件奖,2010年获得济南大学“十大精品课件”奖,2006年获得教育部多媒体课件大赛三等奖。2000年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1年获得省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担任山东省济南大学妇女维权站党支部书记,2012年妇女维权站获得山东省“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2016年获得“山东省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2020年妇女维权站获得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
自1994年起担任山东建材学院、济南大学法律顾问。先后在山东文翰律师事务所、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至今。担任过山东省法学会财税金融分会理事、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评委会专家委员、山东省政府招标评委。曾挂职基层法院副院长。
主要科研成果:
1、期刊论文:
1)“论学生日常思想教育与基础理论教育”,第一作者,《理论学刊》,2000年12月,2300字。
2)“论市场经济与提高人的素质”,独立,《长白学刊》,2000年11月,3500字。
3)“高举理论旗帜,推动现代化建设事业”,第一作者,《齐鲁学刊》,2001年7月,3200字。
4)“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认识”,独立,《济南大学学报》,2001年7月,4000字。
5)“论市场经济与提高人的素质”,独立,《长白学刊》,2000年11月,3500字。
6)“和谐发展观与环境刑法价值观的重构”,第一作者,《社会法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5月,5000字。
7)“论犯罪行为的私力救济”,第一作者,《济南大学学报》,2009年10月,4000字。
8)“正确理解通识教育,培养法学专业复合型人才”,独立,《高校教学改革与质量管理研究》,2008年5月,4000字。
9)“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与发展路径”,第一作者,《平安之路》,人民出版社,2010年6月,8500字。
10)“论网络侵权连带责任的合理性”,独立,《大众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创新》,2012年11月,3500字。
11)“相邻私蔽权的法律保护”,独立,2004年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奖,2008年7月,6000字。
12)“全面规制格式条款,深层保护消费者权益”,独立,13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第21次征文二等奖,2005年8月,4000字。
2、科研项目
1)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两课’与文化素质教育研究”,参与人,结项,山东省社科一等奖。
2)校级项目,“新时期山东省农村民间调解机制研究”,参与人,结项。
3)校级项目,“法学专业特色教学研究”,主持人,结项。
4)校级项目,“通识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参与人,结项。
5)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求偿权研究”,参与人,结项。
6)校级项目,“法律救济新视角——成年人照护制度”,参与人,结项。
7)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国法律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研究”,参与人,结项。
3、著作
1)《商务谈判学》,副主编,1995年1月,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4万字。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二作者,1996年10月,山东人民出版社,7万字。
3)《商务谈判学》,副主编,1995年1月,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4万字。
4)《民法学》,参编,2008年8月,科学出版社,45万字。
5)《民法学》修订再版,参编,2014年10月,科学出版社,47万字。
6)《经济法》,第二版,副主编,2021年10月,中国林业出版社,5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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