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法治山东与地方立法理论实践研讨会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基地揭牌仪式在济南大学第一学术报告厅举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利,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济南大学党委书记程新,校长张士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济南大学副校长周宗安主持。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利和济南大学党委书记程新为基地揭牌。济南大学基地的成立标志着山东省地方立法又一高校“智库”建立。
张士强校长代表学校对与会的领导、专家表示欢迎。张士强校长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落户济南大学,是对济南大学工作的充分信任和支持,也是校地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济南大学把服务地方立法工作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依托pc加拿大最准预测,不断加强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联系与合作,充分整合校内外优势力量,积极为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为建设法治山东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杨利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会努力创造条件,在经费、资源等方面给予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基地以充分支持和协助,组织、联系相关机构和部门,对立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济南大学人才和科研优势,为推进山东省地方发挥地方立法对地方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李春田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济南大学相关教师对行政立法和依法行政进行了长期理论研究,而且与省政府法制办长期存在合作关系,省政府法制办会积极支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基地开展工作,就地方立法研究、论证与交流方面进行密切合作,为地方法制建设与完善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政法学院宋云峰副院长作为其他基地代表在发言中表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设立,一定会在改进和完善山东省地方立法,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几家基地之间将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合作和交流,共同为促进山东省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协调发展而努力。
会上,济南、淄博、临沂、济宁、泰安、日照、聊城、滨州、莱芜等地市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及代表出席并参与“法治山东与地方立法理论实践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五所高校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负责同志、研究人员和高校百余位教授、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当事人行政义务约束力研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齐长城保护条例”和“种子条例”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建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开门立法,整合社会力量,集中立法优势资源,做好山东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在高校建立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是推动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与基地合作开展调研、研究和评估,可以不断地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校的智力资源优势,推动法学研究与山东立法实践深度融合,为地方立法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同时,高校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利于推进立法精细化,也拓宽了公民有序参与的立法途径。
责任编辑: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