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1-0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须对2016年度立项的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学院于11月17日前集中报送中期检查表1份。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社科处信箱:shekechu@ujn.edu.cn

另,2012年立项即将到期尚未完成的项目,全国规划办将进行清理,明年8月底之前须提交结项申请材料。要重点督促,加快研究进度,保证研究质量,按时提交结项申请。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社科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