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规范的研究方法、具有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发展和政府改革需求的行政管理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胜任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政策研究、外事交流、宣传策划、秘书等工作。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一般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具有决策、组织、协调等基本能力;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管理、群团组织等方面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养;
4.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前沿理论和国内外管理实践的发展动态;
6.掌握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7.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3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四、毕业总学分及学时基本要求与分配
毕业总学分及学时基本要求与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属性
选课方式
学分数(个)
占总学分比例(%)
计划学时(个)
学科/专业课
学科/专业基础课
(必修)
全校选修,除主干课程外,其他必修课程学院内跨大类互选
51.0
63.75
816
专业课(必修)
专业任选课
(选修)
全校选修,如选择非本专业课程,取得的学分可替换专业选修课学分
16.0
20.0
256
集中实践课
全校必修
13.0
16.25
13周
毕业总学分(合计)
80.0
100.0
1072+13周
五、主干学科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六、主要课程
政治学原理、西方行政学说史、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政策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公务员制度、政府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学、社会调查与统计。
七、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与要求
1. 专业实习与专业调查:第四学年秋季学期,为期3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实习与调查地点为党政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毕业论文:第四学年春季学期,为期10周。该环节遵循学校和学院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原理及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本学科前沿的基本问题,并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论文写作的基本技能。
八.课程设置
结构如图一,具体课程及要求见表(二)、(三)、(四)。
行政管理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上一: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4年辅修第二专业招生通知
下一:法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