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学位〔2016〕6号)要求,现将2017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精神,遵照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和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立项建设100门。
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立项建设100个。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应为行业企业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和实习实训资源的合作平台,立项建设100个。
4.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应围绕研究生教育创新改革发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立项建设200个左右。
二、申报要求
1.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或2年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数的1/4,达不到1项的可申报1项。各单位申报的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中,自筹经费项目数不少于总数的1/3。
2.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中继续设立专项项目,每单位限申报1项,研究期限为1年,项目研究参考主题见附件2。
3.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如有涉密内容须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三、材料报送
1.质量提升计划各项目推荐名额主要依据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生规模进行分配,同时参照往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申报名额。我校推荐限额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4门、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4个、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4个、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9项。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限额为1项,导师指导能力项目原则上推荐限额为2项。
2. 2016年各单位获批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每个立项项目均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字数3000字左右。2016年立项项目进展情况将作为今年评审立项的依据之一。
3.各项目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相关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本请于7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学位办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仲倩 王彦珍 电话:89736946 82765947
研究生院
2017.6.23
附件1.鲁教研处函17-6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17研究生教育提升计划相关表格.doc
附件3: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参考主题.doc
上一:关于公布2016年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下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鲁学位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