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开课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济南大学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2017年的校级研究生优质课、精品课验收及精品课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质课程验收
1.验收范围: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列并已连续开设两年及以上的课程,可以申请优质课程验收。
2017版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下述情况,视为同一门连续建设的课程,在校级优质课验收、精品课推荐立项时,需要开课单位提供纸质说明材料。第一类,课程名称稍有变化,课程主要内容没有变化;第二类,课程学时、学分由大变小,课程性质不变。以上两类课程如开设两年及以上,各开课单位应通知课程负责人积极申请验收。
如果课程学时、学分由小变大,需开设两年后再进行验收。
2.验收组织:由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工作。各开课单位应按照研究生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认真组织优质课程验收工作。原则上开设4年及以上的课程,均应达到优质课程标准。对已开设4年及以上的课程,如两年内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通过,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课程检查,不符合开课基本要求的课程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对于不达标的课程,开课单位应做好自查,督促相关老师认真整改。
3.验收材料:
《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5),打印版一式一份;
《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6),打印版一式一份;
《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7),提供电子版及一份纸质版。
4.验收结果
各开课单位应在11月17日前将课程验收的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电子版发送至yjs_wangyz@ujn.edu.cn。
二、中期检查
未验收的研究生校级精品课请于2017年11月17日提交《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报告》(附件4)。
二、精品课程验收
1.验收范围:完成课程建设目标任务的研究生精品课程。
2.验收材料:
《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5), 打印版一式2份;
《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附件9),打印版一式2份;
课程建设成果支撑材料,1份;
验收汇报PPT。
3.验收材料由课程负责人负责提供,于11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请发送至yjs_wangyz@ujn.edu.cn。研究生院将于11月24日前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进行验收。
4.凡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优质课程。
三、精品课程立项
1.精品课程立项建设条件
(1)已通过研究生优质课验收的课程。
(2)已连续开设三年及以上,并且每次选课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
(3)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
(4)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申报精品课程,优先支持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案例教学课程。
2.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附件8)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名为申报课程名称)于11月10日前报学院研究生秘书;
(2)学院进行初评,签署意见后于11月1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于11月 24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分管校长批准;
(4)推荐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经审批通过后,学校拨给核定的建设经费。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6日
2017年课程建设通知及相关附件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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